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
时间:2018-07-04 20:40来源: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办公室、财装处、人教处、机关党委、商标分局、商标协会:
《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脱钩实施方案》已经6月13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。
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
2018年6月14日
(此件予以主动公开)
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脱钩实施方案
根据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《关于做好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闽联组办〔2018〕2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为做好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脱钩工作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的要求,将省商标协会作为第三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单位。通过开展脱钩试点,促进省商标协会成为依法设立、自主办会、服务为本、治理规范、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。
二、时间安排
2018年6月30日前,完成对省商标协会的调查摸底,制定脱钩实施方案。填报《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表》,并送交省民政厅核准。
2018年7月31日前,对经核准脱钩实施方案所涉及事项形成具体方案,其中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事项,要按管理权限和职能报批。各个脱钩事项都要形成有关部门的审核文件,并统一报送省民政厅,由省民政厅按程序报联合工作组备案。要抓早抓好,与相关部门及早对接,及时推进资产清查、党建分离、外事分离等脱钩具体事项。
2018年8月30日前,按照批复要求,完成第三批脱钩试点工作任务,并向省民政厅报送脱钩试点工作总结和《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单位完成情况表》。
三、试点工作任务
按照《通知》及有关文件要求,脱钩试点重点围绕“五分离,五规范”展开:
(一)机构分离,规范综合监管关系。取消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的主办、主管、联系和挂靠关系。省商标协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,由省工商局出文。(责任单位:人教处、商标分局)
(二)职能分离,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。涉及行政职能分离和转移职能的,由省工商局出文。(责任单位:商标分局、人教处)
(三)资产财务分离,规范财产关系。商标协会脱钩涉及资产清查,由省工商局组织清查出文,报省财政厅、机关事务管理局,并抄送省民政厅;涉及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及过渡期使用的,由省工商局报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出文。(责任单位:财装处、办公室)
(四)人员管理分离,规范用人关系。涉及商标协会人员管理分离、规范用人关系的,由省工商局出文,需报有关部门批复的,由有关部门批复。(责任单位:人教处)
(五)党建、外事等事项分离,规范管理关系。省商标协会要制定党建分离方案,由省工商局报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汇总,由省委非公有制企业与社会组织党工委出文;制定外事分离方案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归口行业协会住所地人民政府外办。涉及期刊主管主办单位变更的,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出文。(责任单位:人教处、机关党委)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是落实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的重要任务。各相关处室、直属单位和商标协会要充分认识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,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,扎扎实实做好脱钩试点各项工作,确保商标协会脱钩工作按时保质完成。
(二)加强组织领导。为做好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脱钩工作,经研究,决定成立省工商局与省商标协会脱钩试点工作组,组长由吴添富副局长担任,人教处、办公室、财装处、机关党委、商标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教处。各相关处室、直属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,按照脱钩方案及省直职能部门配套文件要求,扎实做好有关工作;省商标协会要配合省工商局开展脱钩工作,如实提供省商标协会有关人员、资产等相关情况。
(三)加强沟通协调。对工作中遇到问题,要及时沟通、协调解决。对于现有政策不明确的事项,要及时予以研究解决;本单位解决不了的事项,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请示汇报。工作进展情况,要及时书面报送省工商局人教处汇总。
抄送: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。
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